• 湘东路(原规划6号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15 19:03:52    阅读量:
  • 现对株洲南洲生态新城湘东路(原规划6号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机构进行内部比选,请符合资格条件且有实力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比选项目
    株洲南洲生态新城湘东路(原规划6号道路)可行性研究编制服务机构比选。
    (二)项目概况
    湘东路新建工程项目,北起渌江南路,南至龙城路,道路全长约2.47Km,按城市次干路设计,设计时速40km/h,断面为双向四车道,路幅宽度28m,总投资约2.38亿元。 
    二、研究内容
    符合国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相关要求及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技术规程及地方有关规定。研究成果应包括文字说明和必要的图纸两部分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项目概况
    2、现状评价及建设条件
    3、交通分析及预测
    4、技术标准
    5、建设方案与规模
    6、项目组织与实施方案
    7、环境影响分析与节能评价
    8、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9、研究结论与建议
    可行性研究编制必须满足《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可研文本须通过株洲市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服务机构的资格要求为: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同时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3、拟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4、企业在近5年内(以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60个月内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
    6、湖南省外企业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报价
    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相关规定,中标单位的服务费收取执行市场价,招标人以中标价作为标的额,并参照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计算基准价下浮50% 作为株洲南洲生态新城湘东路(原规划6号道路)可行性研究编制服务费控制价。
    五、比选申请文件
    (一)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
    比选申请文件和与比选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二)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1、比选申请文件应由报价函、资格审查部分两部分组成。
    2、报价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比选申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入湘登记证明(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此证明文件为投标人自行在网页下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之文件);(仅省外企业提供);
    (3)比选申请单位相关企业证书(资质证书、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资料);
    (4)拟任项目负责人的登记证;
    (5)近三年度类似业绩一览表(注: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6)投入人员安排表和工作时间安排;
    (7)拟任专业负责人的职称证;
    (8)企业的相关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
    (9)比选申请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比选申请文件的签署
    1、比选申请文件的盖章、签署应按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处签名或盖其私人印章;在比选申请人盖章处盖单位公章。
    2、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比选申请文件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在比选申请文件密封袋上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招标人名称:株洲湘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比选项目:株洲南洲生态新城湘东路(原规划6号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机构比选;
    201932016 00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未按以上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2019320
    1100分(北京时间)。
    (二)比选申请文件的补充、修改:
    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比选申请人不得补充、修改比选申请文件。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比选有效期满之前,比选申请人不得撤回其比选申请文件。
    (三)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株洲湘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学堂路老武装部院内2楼。
    (四)投标人须提供比选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五)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评审
    (一)评审时间:201932016 00 分。
    (二)评审地点:株洲湘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学堂路老武装部院内2楼。
    (三)请于201932011 00 (北京时间)前按本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可采用邮递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
    (四)未中选单位不补偿。
    (五)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比选申请人需通过符合性审查后,才能进入详细评审,否则视为不合格申请人。通过符合性审查后的合格申请人,经过详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中标。
    1、符合性审查
    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资质文件原件进行审核,通过资质原件审核的申请人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评审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比选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等规定,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证明文件、资格文件等进行检查和评价。
    2、报价评审
    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相关规定,中标单位的服务费收取执行市场价,招标人以中标价作为标的额,并参照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计算基准价下浮50% 作为株洲南洲生态新城湘东路(原规划6号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费控制价。
    比选申请人进行投标报价时不得超过上述控制价,比选报价超过上述控制价的,将视同未实质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为不合格比选申请人。
    3、资格评审
    比选文件综合评分表(基本分100分)
    序号 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评委计分(投标人)
         
    1 企业资质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得10分;市政公用工程咨询乙级资质,得8分;市政公用工程咨询丙级资质,得6
    分。
    10分      
     
    2
    企业类似工程
    业绩
    企业在近3年内(自2016年3月1日起)承担过类似市政道路工可咨询(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万元),每个得6分,总分不超过30分(比选文件中附复印件或扫描件,方可计分,否则不计分)。注:需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0-30分      
    3 各专业负责
    人员配备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证,其他编制人员不得少于2名,得分15分,每增加一个注册咨询工程师或中级工程师,加5分,总分不超过30分。 0-30分      
    4 比选报价 以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计算基准价作为基准,下浮50%计0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5分,最高不超过30分。下浮率小于50%或大于70%按废标处理。 0-30分      
    合    计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日期:
    八、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株洲湘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渌口区学堂路老武装部院内2
    联 系 人:尹小姐
    电    话:0731-27615697
    邮    箱: 532458484@qq.com     
    日    期: 2019 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