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株洲南洲生态新城湘东路(原规划6号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机构进行内部比选,请符合资格条件且有实力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比选项目
株洲南洲生态新城湘东路(原规划6号道路)可行性研究编制服务机构比选。
(二)项目概况
湘东路新建工程项目,北起渌江南路,南至龙城路,道路全长约2.47Km,按城市次干路设计,设计时速40km/h,断面为双向四车道,路幅宽度28m,总投资约2.38亿元。
二、研究内容
符合国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相关要求及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技术规程及地方有关规定。研究成果应包括文字说明和必要的图纸两部分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项目概况
2、现状评价及建设条件
3、交通分析及预测
4、技术标准
5、建设方案与规模
6、项目组织与实施方案
7、环境影响分析与节能评价
8、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9、研究结论与建议
可行性研究编制必须满足《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可研文本须通过株洲市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服务机构的资格要求为: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同时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3、拟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4、企业在近5年内(以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60个月内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
6、湖南省外企业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报价
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相关规定,中标单位的服务费收取执行市场价,招标人以中标价作为标的额,并参照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计算基准价下浮50% 作为株洲南洲生态新城湘东路(原规划6号道路)可行性研究编制服务费控制价。
五、比选申请文件
(一)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
比选申请文件和与比选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二)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1、比选申请文件应由报价函、资格审查部分两部分组成。
2、报价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比选申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入湘登记证明(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此证明文件为投标人自行在网页下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之文件);(仅省外企业提供);
(3)比选申请单位相关企业证书(资质证书、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资料);
(4)拟任项目负责人的登记证;
(5)近三年度类似业绩一览表(注: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6)投入人员安排表和工作时间安排;
(7)拟任专业负责人的职称证;
(8)企业的相关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
(9)比选申请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比选申请文件的签署
1、比选申请文件的盖章、签署应按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处签名或盖其私人印章;在比选申请人盖章处盖单位公章。
2、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比选申请文件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在比选申请文件密封袋上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招标人名称:株洲湘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比选项目:株洲南洲生态新城湘东路(原规划6号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机构比选;
2019年3月20日16 时0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未按以上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3月20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比选申请文件的补充、修改:
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比选申请人不得补充、修改比选申请文件。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比选有效期满之前,比选申请人不得撤回其比选申请文件。
(三)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株洲湘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学堂路老武装部院内2楼。
(四)投标人须提供比选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五)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评审
(一)评审时间:2019年3月20日16 时 00 分。
(二)评审地点:株洲湘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学堂路老武装部院内2楼。
(三)请于2019年3月20日11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按本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可采用邮递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
(四)未中选单位不补偿。
(五)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比选申请人需通过符合性审查后,才能进入详细评审,否则视为不合格申请人。通过符合性审查后的合格申请人,经过详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中标。
1、符合性审查
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资质文件原件进行审核,通过资质原件审核的申请人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评审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比选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等规定,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证明文件、资格文件等进行检查和评价。
2、报价评审
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相关规定,中标单位的服务费收取执行市场价,招标人以中标价作为标的额,并参照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计算基准价下浮50% 作为株洲南洲生态新城湘东路(原规划6号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费控制价。
比选申请人进行投标报价时不得超过上述控制价,比选报价超过上述控制价的,将视同未实质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为不合格比选申请人。
3、资格评审
比选文件综合评分表(基本分100分)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日期:
八、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株洲湘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渌口区学堂路老武装部院内2楼
联 系 人:尹小姐
电 话:0731-27615697
邮 箱: 532458484@qq.com
日 期: 2019 年3月13日
一、项目概况
(一)比选项目
株洲南洲生态新城湘东路(原规划6号道路)可行性研究编制服务机构比选。
(二)项目概况
湘东路新建工程项目,北起渌江南路,南至龙城路,道路全长约2.47Km,按城市次干路设计,设计时速40km/h,断面为双向四车道,路幅宽度28m,总投资约2.38亿元。
二、研究内容
符合国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相关要求及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技术规程及地方有关规定。研究成果应包括文字说明和必要的图纸两部分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项目概况
2、现状评价及建设条件
3、交通分析及预测
4、技术标准
5、建设方案与规模
6、项目组织与实施方案
7、环境影响分析与节能评价
8、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9、研究结论与建议
可行性研究编制必须满足《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可研文本须通过株洲市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服务机构的资格要求为: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同时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3、拟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4、企业在近5年内(以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60个月内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
6、湖南省外企业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报价
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相关规定,中标单位的服务费收取执行市场价,招标人以中标价作为标的额,并参照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计算基准价下浮50% 作为株洲南洲生态新城湘东路(原规划6号道路)可行性研究编制服务费控制价。
五、比选申请文件
(一)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
比选申请文件和与比选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二)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1、比选申请文件应由报价函、资格审查部分两部分组成。
2、报价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比选申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入湘登记证明(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此证明文件为投标人自行在网页下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之文件);(仅省外企业提供);
(3)比选申请单位相关企业证书(资质证书、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资料);
(4)拟任项目负责人的登记证;
(5)近三年度类似业绩一览表(注: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6)投入人员安排表和工作时间安排;
(7)拟任专业负责人的职称证;
(8)企业的相关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
(9)比选申请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比选申请文件的签署
1、比选申请文件的盖章、签署应按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处签名或盖其私人印章;在比选申请人盖章处盖单位公章。
2、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比选申请文件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在比选申请文件密封袋上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招标人名称:株洲湘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比选项目:株洲南洲生态新城湘东路(原规划6号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机构比选;
2019年3月20日16 时0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未按以上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3月20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比选申请文件的补充、修改:
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比选申请人不得补充、修改比选申请文件。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比选有效期满之前,比选申请人不得撤回其比选申请文件。
(三)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株洲湘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学堂路老武装部院内2楼。
(四)投标人须提供比选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五)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评审
(一)评审时间:2019年3月20日16 时 00 分。
(二)评审地点:株洲湘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学堂路老武装部院内2楼。
(三)请于2019年3月20日11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按本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可采用邮递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
(四)未中选单位不补偿。
(五)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比选申请人需通过符合性审查后,才能进入详细评审,否则视为不合格申请人。通过符合性审查后的合格申请人,经过详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中标。
1、符合性审查
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资质文件原件进行审核,通过资质原件审核的申请人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评审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比选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等规定,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证明文件、资格文件等进行检查和评价。
2、报价评审
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相关规定,中标单位的服务费收取执行市场价,招标人以中标价作为标的额,并参照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计算基准价下浮50% 作为株洲南洲生态新城湘东路(原规划6号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费控制价。
比选申请人进行投标报价时不得超过上述控制价,比选报价超过上述控制价的,将视同未实质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为不合格比选申请人。
3、资格评审
比选文件综合评分表(基本分100分)
序号 | 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委计分(投标人) | ||
1 | 企业资质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得10分;市政公用工程咨询乙级资质,得8分;市政公用工程咨询丙级资质,得6 分。 |
10分 | |||
2 |
企业类似工程 业绩 |
企业在近3年内(自2016年3月1日起)承担过类似市政道路工可咨询(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万元),每个得6分,总分不超过30分(比选文件中附复印件或扫描件,方可计分,否则不计分)。注:需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 0-30分 | |||
3 | 各专业负责 人员配备 |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证,其他编制人员不得少于2名,得分15分,每增加一个注册咨询工程师或中级工程师,加5分,总分不超过30分。 | 0-30分 | |||
4 | 比选报价 | 以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计算基准价作为基准,下浮50%计0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5分,最高不超过30分。下浮率小于50%或大于70%按废标处理。 | 0-30分 | |||
合 计 |
八、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株洲湘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渌口区学堂路老武装部院内2楼
联 系 人:尹小姐
电 话:0731-27615697
邮 箱: 532458484@qq.com
日 期: 2019 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