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做到信息的公开公正,现将我公司田心东站P+R公共停车场(库)对外公开招租,项目信息如下:
1、基本概况
1.1株洲市田心东站P+R公共停车场(库)租赁方案已通过株洲市城市公用事业经营有限公司内部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1.2本次租赁场地范围包括田心东站P+R立体停车库、1个广告位、配建的11个商业门面及未对外租赁的5个平面泊位,均已完成建设及基础装修,现已达到对外租赁使用条件。
2、租赁方案
2.1使用用途
本场地意向租赁用途为:停车场运营。
2.2租金及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意向为五年至十年,年租金不低于23万元,租金预交,履约保证金不低于20万元。
3、承租方资格要求
承租方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无违法失信行为。
4、合作条件
4.1承租方应正确使用租赁停车场及场内立体库、其他设施设备,负责立体停车库的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包括易损件更换、大中检修等),需由专业维保机构负责维保,建好维保台账,并承担其保管、维修、保养、维护和安全保障义务及相关费用,租赁到期后需经承租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合格后,才可移交出租方(含维保台账)。
4.2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无偿配合本停车场智能停车系统与出租方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对接,并打通支付渠道。
4.3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调换所承租的场地,不得对租赁场地进行入股、设置担保或抵押允许第三方经营。
5、招商方式:竞争性谈判。
1、基本概况
1.1株洲市田心东站P+R公共停车场(库)租赁方案已通过株洲市城市公用事业经营有限公司内部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1.2本次租赁场地范围包括田心东站P+R立体停车库、1个广告位、配建的11个商业门面及未对外租赁的5个平面泊位,均已完成建设及基础装修,现已达到对外租赁使用条件。
2、租赁方案
2.1使用用途
本场地意向租赁用途为:停车场运营。
2.2租金及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意向为五年至十年,年租金不低于23万元,租金预交,履约保证金不低于20万元。
3、承租方资格要求
承租方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无违法失信行为。
4、合作条件
4.1承租方应正确使用租赁停车场及场内立体库、其他设施设备,负责立体停车库的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包括易损件更换、大中检修等),需由专业维保机构负责维保,建好维保台账,并承担其保管、维修、保养、维护和安全保障义务及相关费用,租赁到期后需经承租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合格后,才可移交出租方(含维保台账)。
4.2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无偿配合本停车场智能停车系统与出租方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对接,并打通支付渠道。
4.3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调换所承租的场地,不得对租赁场地进行入股、设置担保或抵押允许第三方经营。
5、招商方式:竞争性谈判。

6、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为:2万元整,达成合作意向单位的谈判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单位当场退还。
7、谈判时间
凡有意承租的单位,请于2019年9月16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资料至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986号D-11栋3楼小会议室参与谈判。
7.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2报名代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8、联系方式
招 标 单 位:株洲市城市公用事业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986号D-11栋312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 系 电 话:0731-28672003/18873317270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为:2万元整,达成合作意向单位的谈判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单位当场退还。
7、谈判时间
凡有意承租的单位,请于2019年9月16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资料至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986号D-11栋3楼小会议室参与谈判。
7.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2报名代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8、联系方式
招 标 单 位:株洲市城市公用事业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986号D-11栋312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 系 电 话:0731-28672003/18873317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