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租户:
根据《株洲市国资委转发<关于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相关政策的函>的通知》(株国资函[2022]51号)文件精神,为全力支持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对承租我公司及下属独资子公司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承租方申请,免收2022年3个月租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之前。
二、申请减免主体。对承租我公司及下属独资子公司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三、申请减免流程。承租户向出租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出租企业根据内部流程进行审核。
四、各出租企业联系人名单如下:
请各相关承租户与出租企业做好衔接工作,办理租金减免手续。
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