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建固废填埋场项目监控设施比选公告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28 12:23:04    阅读量:
  •       本项目新建固废填埋场项目监控设施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比选,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新建固废填埋场项目监控设施
         1.2 建设内容:包括在南郊固体垃圾场新建一套监控系统,配置1套硬盘录像机、存储8块8TB硬盘、10个网络高清球机、15个网络高清枪机监控摄像头、1块65寸显示屏、1台解码器、室外安装监控立杆13根、供电采用路灯电源及3套太阳能供电设备等工作。
         1.3 建设地点:株洲市荷塘区桐梓坪村株洲市南郊填埋场场内。
         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1.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1.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比选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质保期二年。
         1.7 项目范围:本次比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施工设计图约定为准。
         1.8 项目预算:按项目暂估价40万元下浮率不得低于2%。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和任职条件,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项目。
         2.4 类似业绩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企业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
         2.5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比选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2.6 本次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比选,否则,其响应均无效。
         2.8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本比选文件的其他要求。
    3、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3.1 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从2022年 11 月 29 日起至2022年 12 月 1 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 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网上报名。
         3.3 获取比选文件的材料要求:在有效报名时间内,供应商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均需签字或盖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扫描成PDF文档,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株洲市城市公用事业经营有限公司规定的邮箱2195600557@qq.com,待其工作人员审核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其出具报名成功通知,方为报名成功;同时工作人员将比选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至报名单位的邮箱。
    4、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12 月 7 日  10  时00分
         4.2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2年 12 月 7 日  10  时00分
         4.3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地点:株洲市城市公用事业经营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高科汽配园D区11栋会议室)。
         4.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参选。否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5、比选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5.1获取比选文件的同时,供应商须向比选人留下通讯联系方式。自获取比选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确保其向比选人提供的通信手段(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保持畅通(包括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以保证往来函件(通知、澄清等)能及时告知供应商并保证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2本比选公告在网址: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huzhouchengfa.com)上发布,供应商从该网站之外获取本项目信息并由此引发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前来获取比选文件或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为非黄码、红码人员,并自觉遵守出示健康码、通信行程卡、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测体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要求。
    6.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株洲市城市公用事业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986号D-11栋312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731-2867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