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市湘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比选公告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06 15:58:34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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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条件

    株洲市湘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拟采用内部比选方式招标选聘,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二、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湘江新城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
    2.2选聘方式:内部比选
    2.3服务内容:解决采购人常年法律疑问、日常法律咨询等。
    2.4采购人临时安排的与法律相关的其他事项。
    2.5服务期限:一年(2023年2月20日-2024年2月19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有关部门认定的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供应商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形。
    3.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度考核合格;
    (2)供应商指派的项目负责人入选株洲市法律顾问专家库。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从2023 2 6日至2023210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工作日,北京时间)至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武广教育大厦24楼报名。
    4.2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格式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供应商持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持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和社保相关证明或社会保险登记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已办理五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指派的项目负责人入选株洲市法律顾问专家库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23213 15 30分(北京时间),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武广教育大厦2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6、采购方式及评审办法

    6.1采购方式:比选;
    6.2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及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分后,根据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数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7、公告媒体
    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官网(http://www.zhuzhouchengfa.com)。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株洲市湘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武广教育大厦24楼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1519733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