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公告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9 15:10:18    阅读量:
  • 株洲市凤溪建设有限公司拟对石峰区旗滨玻璃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石峰区旗滨玻璃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1.2项目概况:本次工作范围为石峰区旗滨玻璃厂地块,项目地块位于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石峰头社区,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3.100218°,北纬27.857424°。调查地块占地面积546.46亩,其中旗滨玻璃厂厂区占地面积473.93亩,生活区占地面积为72.53亩,现对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进行采购。
    1.3 采购内容:本次工作内容主要为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测绘、地质勘查(包括地质勘查、土壤钻孔及地下水监测井建设)、样品采集与检测、数据分析及报告编制(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评审与修改、报送备案。
    1.4 采购预算:人民币27.1581万元(大写:贰拾柒万壹仟伍佰捌拾壹元)
    1.5 采购方式:比选。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采购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2.3 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证书)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资质证明,须在有效期内。
    2.4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419日起至2024年423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报名,可将报名文件发1043735828@qq.com邮箱);
    3.2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株洲市城发高新大厦26楼2612;
    3.3获取比选文件的材料要求:
    3.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3.2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3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公示时间:
    2024年419日-2024年423日。
    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24 9 00
    6.2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424 9 时 00
    6.3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地点:株洲市凤溪建设有限公司(株洲市城发高新大厦26楼2612土地事务部)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评审时间、地方与评审方式
    7.1定于2024年424日上午9:00。地点为株洲市城发高新大厦26楼会议室。
    7.2由株洲市凤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组织专门人员根据参选单位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选定的参选方,将予以告知;评审结果未被选定的参选方,将不再另行告知。
    7.3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以上日程、地点如有变动,比选人将及时通知参选单位。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株洲市凤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城发高新大厦26楼     
    联 系 人:沈女士
    电    话:0731-2868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