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国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通过竞争性比选的方式选聘2024至2025年度(非自然年,下同)常年法律顾问,现就该项目公告如下,欢迎各律所前来竞选。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株洲市国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至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2、期限:本次合作期限为壹年(拟定从2024年9月26日至2025年 9月25日止,具体以比选结束之后签署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为准)。
二、服务内容:
(1)在公司经营活动中提供法律咨询,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2)根据公司要求,草拟、修改、审查合同、规章制度、函件及其它法律事务文书并签署相关法律意见(需报市司法局审查的重大合同,单独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审核招投标文件;参与公司重要会议或谈判、签约活动等;
(3)接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参加有关诉讼、仲裁或非诉讼法律事务活动;
(4)根据公司安排,对有关法律事项及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
(5)每年至少一次向公司管理层书面反馈法律事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并定期或不定期向法定代表人汇报工作、交换意见;
(6)每年度应向公司出具书面的管理建议书;
(7)根据公司安排对公司员工进行至少一次法律培训讲座,协助公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8)应我司要求,参加公司重要会议、谈判及签约等活动,出具法律咨询意见;
(9)根据公司的安排,参与公司的信访接访事宜;
(10)接受公司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参选方需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入选株洲市政府法律顾问名单库或株洲市国有企业法律顾问专家库;
2、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3年以上,无律师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3、在服务地有固定办公场所;
4、有满足本司法律服务需求的律师团队;
5、主办律师须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熟悉公司业务、拟代理事务的专业法律知识,具有解决疑难法律问题和代理重大诉讼案件的能力;
6、主办律师在同行业内具有良好声誉,无违法执业的记录;
7、主办律师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8、与本司无利益冲突和回避情形。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9 月19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报名,可将报名文件发6269736316@qq.com邮箱);
2、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株洲市城发高新大厦19楼1911;
3、获取比选文件的材料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供应商指派的项目负责人入选株洲市法律顾问专家库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比选方式及评审办法
1、比选方式:内部比选;
2、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及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分后,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比选文件规定进行公示。
六、公示时间:
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3日
七、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4日上午 9:00 时,参选单位须在截止时间前将最终文件提交至比选人,以实际签收日期为准。逾期将视为弃权。
参选文件提交地点:株洲市城发高新大厦19楼1911审计法务部。
八、评审时间、地方与评审方式。
定于2024年9月24日上午9:00。地点为株洲市城发高新大厦19楼会议室。
由株洲市国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组织专门人员根据参选单位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选定的参选方,将予以告知;评审结果未被选定的参选方,将不再另行告知。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以上日程、地点如有变动,比选人将及时通知参选单位。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株洲市国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城发高新大厦19楼
联系人:刘艺
联系方式:18229885830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株洲市国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至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2、期限:本次合作期限为壹年(拟定从2024年9月26日至2025年 9月25日止,具体以比选结束之后签署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为准)。
二、服务内容:
(1)在公司经营活动中提供法律咨询,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2)根据公司要求,草拟、修改、审查合同、规章制度、函件及其它法律事务文书并签署相关法律意见(需报市司法局审查的重大合同,单独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审核招投标文件;参与公司重要会议或谈判、签约活动等;
(3)接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参加有关诉讼、仲裁或非诉讼法律事务活动;
(4)根据公司安排,对有关法律事项及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
(5)每年至少一次向公司管理层书面反馈法律事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并定期或不定期向法定代表人汇报工作、交换意见;
(6)每年度应向公司出具书面的管理建议书;
(7)根据公司安排对公司员工进行至少一次法律培训讲座,协助公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8)应我司要求,参加公司重要会议、谈判及签约等活动,出具法律咨询意见;
(9)根据公司的安排,参与公司的信访接访事宜;
(10)接受公司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参选方需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入选株洲市政府法律顾问名单库或株洲市国有企业法律顾问专家库;
2、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3年以上,无律师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3、在服务地有固定办公场所;
4、有满足本司法律服务需求的律师团队;
5、主办律师须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熟悉公司业务、拟代理事务的专业法律知识,具有解决疑难法律问题和代理重大诉讼案件的能力;
6、主办律师在同行业内具有良好声誉,无违法执业的记录;
7、主办律师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8、与本司无利益冲突和回避情形。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9 月19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报名,可将报名文件发6269736316@qq.com邮箱);
2、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株洲市城发高新大厦19楼1911;
3、获取比选文件的材料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供应商指派的项目负责人入选株洲市法律顾问专家库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比选方式及评审办法
1、比选方式:内部比选;
2、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及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分后,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比选文件规定进行公示。
六、公示时间:
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3日
七、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4日上午 9:00 时,参选单位须在截止时间前将最终文件提交至比选人,以实际签收日期为准。逾期将视为弃权。
参选文件提交地点:株洲市城发高新大厦19楼1911审计法务部。
八、评审时间、地方与评审方式。
定于2024年9月24日上午9:00。地点为株洲市城发高新大厦19楼会议室。
由株洲市国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组织专门人员根据参选单位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选定的参选方,将予以告知;评审结果未被选定的参选方,将不再另行告知。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以上日程、地点如有变动,比选人将及时通知参选单位。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株洲市国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城发高新大厦19楼
联系人:刘艺
联系方式:18229885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