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9号建议的答复
  • 信息来源:株洲城发集团     发布时间:2022-12-15 14:44:00    阅读量:
  • 株城发〔2022〕438号

    尊敬的李志华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该项目的关注和指导。您提出的《关于重振株洲中心商圈雄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承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王府井百货二期项目位于株洲市中心广场核心商圈,王府井以东,人民路以西,学校占地面积约6358㎡(约9.5亩),目前地块权属单位为株洲市立人学校(原株洲市铁一小)建筑面积约5468㎡,现有办学规模30班。并由株洲市政府授予原湘江集团(现并入城发集团)该地块开发权。
      二、项目合作情况
      为加快株洲市旧城改造步伐,助推株洲市“两型社会”发展,助力株洲市核心商圈提质及扩大王府井百货规模,2013年1月我司与株洲中商房地产开发公司(现更名为“株洲中商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佑辰(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合作开发立人小学地块的协议》,协议约定三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地块的摘牌及后续建设运营开发等,占股为我司40%、中商30%、佑辰21%。按照协议约定,中商公司在协议签订后支付2000万元诚意金至我司,三方成立项目公司后由中商支付3000万元诚意金至我司。2013年2月7日,中商公司按协议约定支付我司2000万元诚意金,后续因三方并未实际成立项目公司(未完成工商注册),另3000万元诚意金未支付。
      2018年8月,因涉及学校搬迁等较为复杂因素,一直未办妥项目规划审批、征收等手续,中商公司来函要求我司尽快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并启动项目。我司考虑到项目推动实际情况,并与合作方协商后,明确中止项目合作,并于2018年9月21日退还诚意金2000万元,至此该项目中止,三方同意继续保留合作关系,待项目具备开发条件时重新启动。
      三、项目搬迁及规划
      按照株洲市相关规划以及2018年教育专项规划,立人小学地块用地性质为保留的小学用地。在当时项目推进中,我司提出相关搬迁方案:
      一是将立人小学搬迁至市一中地块,市一中搬迁至湖南省中医高等专科学校老校区,但该方案涉及两个学校同时搬迁,且市一中需扩大规模,增加投资费用,且难度大;
      二是将立人小学直接搬迁至湖南中医高等专科学校老校区,该方案涉及立人学校扩大办学规模,增加投资,且原校址附近生源就读问题无法解决;
      三是将立人学校搬迁至株洲市体育路体育馆地块,该方案体育馆地块为保留的体育设施用地,短时间内难以完成调规工作。
      四、当前建议
      (一)从项目实施角度分析,目前学校重新选址存在较大困难,选址要考虑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新建学校还需按照原有办学规模和学生人均占地标准,重新规划用地面积,远超现有用地规模,周边没有适合地块选择。异地新建学校,存在学生上学距离远,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小学搬迁面临较大社会维稳压力。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位紧张,无法撤销现有学位。
      (二)规划调整难度大。项目从学校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教育专项规划调整,要审批的程序时间长,调规公示面临较大阻力,且教育用地的调整监督力度很大,规划调整的可能性很低。
      (三)鉴于当前化债要求及相关政策,学校等公益性项目的建设必须使用财政性资金,并列入市政府财政预算。目前我司无合规资金来源。
      综上所述,我司建议该项目暂不启动。下一步,我司将根据周边商圈发展及实际需求,待相关教育专项规划明确、地块用地规划调整后,由政府根据财政预算情况统筹安排资金来源,适时启动王府井百货二期的项目建设,为株洲中心商圈发展助力。再次感谢您对该项目的关心与指导!
     
      承办负责人:    黎 明    
      承 办 人:    周 林    
      联 系 电 话:   18374088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