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市城区内道路桥隧公共空间经营权聘请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28    阅读量:
  • 株洲市城区内道路桥隧公共空间经营权聘请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株洲城市运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株洲市城区内道路桥隧公共空间经营权聘请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比选代理编号:HNXQZZFGS-2025-81),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株洲市城区内道路桥隧公共空间经营权聘请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
    1.2 采购方式:比选
    1.3 项目概况:为科学高效推进株洲市城区内道路桥隧公共空间顺利取得项目经营权。根据集团5月30日《总办会纪要》以及6月3日《党委会纪要》同意将株洲市城区内道路桥隧公共空间经营权注入城发集团或其指定主体,且按照评估价值通过资产注入方式注入。拟就该项目经营权设立现场调查、编制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协助上会全过程咨询等服务内容,将择优选聘1家第三方咨询机构
    1.4 服务期限:自项目委托之日起至本项目拿到经营权之日截止
    1.5 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委托人对拟纳入项目实施范围的桥隧空间开展现场调研;
    (2)定义经营权业务内容,即经营权范围与边界;
    (3)搭建项目经营及盈利模式,分析盈利能力;
    (4)编制桥隧空间经营权实施方案,组织专家对项目经营权实施方案进行论证;
    (5)组织项目实施方案会议决策材料;
    (6)调查桥隧空间资产现状使用情况;
    (7)对接资产评估团队,协助完成经营权价值评估。
    1.6采购预算:25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等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请从2025年1029日至2025年103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至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华晨大拇指商业广场公寓楼24楼2412室)获取比选文件。
    3.2 获取比选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3 比选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06日15:0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1106日15:00(北京时间)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启地点: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华晨大拇指商业广场公寓楼24楼2403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6、比选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6.1 领取比选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留下通讯联系方式。自领取比选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确保其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保持畅通(包括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以保证往来函件(通知、澄清等)能及时告知投标人并保证能即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2 本比选公告在《株洲城发集团》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株洲城市运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三个中心2号栋3楼
    联系人:巫女士
    电话:18207336098
    比选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华晨大拇指商业广场公寓楼24楼2412室
    邮编:412000
    联系人:沈华
    电  话:0731-28231602、18673309860
    电子邮箱:294950646@qq.com